「第九屆台灣權王」參賽聲明書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告知事項暨同意書
下載參賽及個資處理利用同意書
「第九屆台灣權王」參賽聲明書
本人/本公司茲報名參加由工商財經數位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:「主辦單位」)及元大證券、元富證券、日
盛證券、中國信託證券、永豐金證券、富邦證券、凱基證券、華南永昌證券、群益金鼎證券(以下簡稱:「協
辦券商」)聯合舉辦之「第九屆台灣權王」權證交易競賽(競賽期間:2018 年 7 月 2 日起至 2018 年 11 月 30
日為止,為期約 22 週)並聲明及同意如下:
- 本人已充分閱讀、理解並同意遵守主辦單位所公布之活動辦法、獎項說明、注意事項等規定。
- 本人明瞭主辦單位提供此競賽帄台,意在獎勵投資人活用權證進行資產配置,並無鼓吹承作特定方向性
買賣之意。
- 本人聲明所提供之資料均為真實、合法、有效的,絕無虛偽隱匿、且保證絕無不法或違約情事。如有違
反,本人同意主辦單位有權逕行取消本人之參賽資格和獲獎權利,若因而滋生損害於主辦單位與協辦券
商或任何第三人,本人並應自負相關之損害賠償責任。
- 本人同意為維持競賽公帄起見,競賽期間交易若有錯帳、違約情事,其損益不列入計算;若係違約,主
辦單位並有權逕行取消本人之參賽資格和獲獎權利,並向本人追繳已領取之獎金,本人不得異議。
- 本人知悉權證投資具有槓桿特性,漲跌幅波動較股票大,投資前應衡量自身風險承受度。本人並了解交
易資金、手續費、稅金、盈虧、及參與競賽之其他費用,由本人自行負擔,不得向主辦單位請求賠償。
- 若主辦單位、證券商、證交所、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發生市場重大電腦交易系統因素,而導致價格錯誤、
延誤、撮合失敗等,或因市場發生暫停交易事件,主辦單位將視情況,宣布當日交易競賽不予計算,並
依主辦單位公佈之方式重新計算,本人不得異議。
- 本人同意主辦單位有權以隱藏部分識別資料之方式,於網站上公布本人在本次競賽交易帳戶之相關資料
及交易資訊,包括開戶券商、集保帳號、身分證字號/統一編號、買入金額及向臺灣證券交易所、證券櫃
檯買賣中心取得或傳輸本次競賽交易帳戶之相關資料及交易資訊。
- 本人了解並同意主辦單位與協辦券商、協助單位,於本活動之範圍內,得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
資料(包括但不限於姓名、性別、身分證字號、集保帳號、買賣金額等)。參賽者並同意無償配合主辦
單位、協辦券商進行本活動之相關宣傳(包含但不限於投資分享文章的撰寫、出版、系列講座的參與等)。
倘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或配合主辦單位、協辦券商之宣傳等情事時,縱使得獎,主辦單位亦得取消領獎
資格,參賽人絕無異議,若已領取獎金,則同意全額返還之。
- 本人了解並同意,主辦單位保留隨時解釋、變更活動辦法、競賽獎金內容,以及暫停、延長、提前終止
本活動之權利,本人不得異議。
- 本活動部分獎項以手機簡訊方式遞送,若參與本活動之投資人因手機門號填寫錯誤、個人人為操作或簡
訊接收硬體設備因素,以致無法順利接收,以致消失或無法兌換,主辦單位將不另補發。
- 若活動期間參與本活動之證券商進行併購、合併等情況,則參加活動投資人買入券商所屬權證之計算方
式,以臺灣證券交易所提供之統計資料(或接受臺灣證券交易所資訊之第三方)為準,主辦單位不另行
通知。
- 參加活動者其交易資料委由臺灣證券交易所統計、提供,主辦單位工商時報之系統承包商進行網站設計
及抽獎機制建立。
- 本人同意因本活動涉訟,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告知事項暨同意書
台端參加由工商財經數位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:「主辦單位」)及元大證券、日盛證券、中國信託證券、永豐金證券、兆豐證券、康和證券、國泰證券、凱基證券、華南永昌證券、群益金鼎證券(以下簡稱:「協辦券商」)與臺灣證券交易所、證券櫃檯買賣中心、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、英丰寶資訊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稱:「協辦單位」)聯合舉辦之「第八屆台灣權王」權證交易競賽,本交易競賽網站 (以下稱:「活動網站」),基於以下所述之特定目的,蒐集、處理、利用與保護台端之個人資料:
- 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事項
- 本活動之主辦單位與協辦單位將基於台端參與本活動之特定目的,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,類別為識別類,識別個人者,利用於以下事項,請知悉:
- 蒐集之目的:
- 辦理本活動所需,包括本活動報名、提供服務、了解台端需要與滿意度、行銷推廣及市場研究參考等,絕不會任意出售、交換、或出租任何台端之個人資料予其他團體、個人或私人企業。
- 個人資料之類別:
- 類別為識別類,識別個人者,包含中文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電話及電子郵件、通訊地址(以上資料皆為必要)。
- 個人資料蒐集、處理、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:
- 期間:本活動期間開始日起至主辦單位停止舉辦台灣權王大賽後一年。
- 地區:中華民國境內。
- 對象:本活動之主辦單位。
- 方式:主辦單位及協助單位將透過數位檔案與實體紙本形式蒐集、處理、利用 台端個人資料。
- 當事人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:
- 台端可透過親臨現場、電話、網路申請等方式行使台端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之各項權益,包含個人資料之查詢、閱覽、複製本、補充、更正、刪除及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之要求;如 台端有透過電話聯繫之必須,請撥:(02)2308-7111分機6619。
- 台端未能同意本同意書所載對於個人資料之蒐集、處理及利用之影響:
- 基於以上特定目的,台端需提供以上個人資料予主辦單位及協助單位;如 台端未同意或無法提供個人資料,請勿填寫送出本同意書,並請恕 台端將無法參與本活動之各項相關服務。
- 本同意書範圍僅適用於本活動網站管理舉辦之各項活動,不包含透過本活動網站直接、間接連結之其他網站,其他網站於 台端個人資料之蒐集、處理及利用行為蓋與主辦單位與協辦單位無涉,請 台端知悉。